8月24日上午,龍口市司法局在市融媒體中心召開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法》 推進法律服務民生發布會,司法局黨組成員尚書利同志主持,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田鋒同志和司法局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史紹杰同志出席。
自《法律援助法》實施以來,我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59件,挽回群眾經濟損失350多萬元,有效地維護了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市司法局深入開展“法援惠民生”專題宣傳活動。制作《法律援助法》宣傳資料和法律援助工作手冊,由各基層司法所、律師所、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分發到各村(居)委會、社區和企、事業單位,不斷擴大群眾知曉率。結合法律援助的重點關注對象,組織村居法律顧問精準對接農村低保戶、五保戶、殘疾人、孤寡老人、烈軍屬等家庭,主動上門提供法律援助服務,解答法律疑問、消除心理顧慮,提升困難群眾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將法律援助融入到法治宣傳活動中,詳細講解法律援助的援助對象、申請過程及受理范圍,讓群眾對法律援助有了基本的認識和了解。今年以來,共組織集中宣傳活動6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5000余份,接受群眾電話咨詢2400余人次。
深入開展“法律援助提速惠民行動”。重點落實“四個辦理”:落實當日辦理。對于手續齊全的法律援助申請,做到當日受理、當日審查、當日審批、當日指派。落實“容缺辦理”。對手續不夠齊全,但案件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情況緊急或案件特殊的申請,在一次性告知需要的材料后,先行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案件辦理過程中再補齊相關申請材料。落實“承諾辦理”。對于法律援助申請時需提交的經濟狀況說明,申請人只需填寫《法律援助申請人承諾書》,書面承諾經濟困難的事實,愿意承擔虛假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即可獲得法律援助服務。落實“擴大辦理”。按照《法律援助法》和《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的相關規定,從擴大法律援助范圍著手,推動法律援助逐步覆蓋至低收入群體,將農村婦女兒童、空巢老人、殘疾人、經濟困難戶、扶貧戶等作為法律援助重點對象,逐步將勞動保障、婚姻家庭、教育醫療、事故賠償、征地拆遷、土地流轉等納入法律援助事項,全面實現了應援盡援。
深入推進法律援助案件提質增效工作。主要是嚴格實施“四項制度”:實施“點援制”。由受援人從法援律師名冊中直接點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實現了法律援助從“要我選”到“我要選”的轉變,法律援助服務的滿意率逐步提高。實施“同行評估制”。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監督管理小組,選聘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經驗和相關領域法律實務經驗豐富的律師組成評估小組,從已結案件中隨機抽取卷宗進行集中現場評查,以評促改不斷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實施“案件回訪制”。定期組織對受援人進行上門回訪,由受援人以自己的親身體驗參與評判法律援助服務態度和辦案質量,填寫案件質量反饋表,作為辦案質量評估的重要依據。實施“質量監管制”。綜合運用質量評估、庭審旁聽、案卷檢查、征詢案件辦理機關意見、案件辦理質量與補助標準掛鉤、法律援助辦案投訴處理等措施強化案件質量管理,推動法律援助工作提質增效。